无形式作用论 |
在前面的小节中,随着无形式作用论的逐步建立和展开,也逐渐揭开了意识的奥秘。本小节的内容是更详细、更具体的探讨意识。
1)意识的检测和产生
传统认为,在人的大脑中有一个功能或区域负责人的意识的显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有这样的一个事物A存在,那么,我们接着就可以追问,是什么使得A显现出了意识呢?答案是一个更基础的功能B。我们仍然可以继续追问,是什么使得B有这样的功能呢?如此问下去便是无限后退。除非,在不断的后退的追问中遇到了某个无形式的事物,这个事物就应该是无形式的显现,它具有显现作用,是它显现出了意识。作为无形式的显现,便是意识本质的最终答案,因为显现没有形式,无法再追问了。显现的作用就是显现出形式。也就是说,把意识的最终本质归结为某个具有形式的事物是不可能的,意识只可能是无形式作用的结果。
准确的说意识是一个显现为主的世界。因为意识就是显现出形式,能显现出形式的事物本身根本不可能是形式,所以,意识就是一种“无形式”作用,这才是意识的本质。意识的传统研究方法落入了“形式陷阱”。人们分析大脑状态、神经活动、认知功能(所有“形式”)以试图解释意识(这并不是否认这种研究没有价值)。然而,他们错过了关键的一点:意识本身不是“形式”,而是使“形式”显现的一种作用。所以只有弄清楚什么是“无形式”,才可能对意识有真正的理解和解释。
局部或部分理论不太可能完全解开意识的奥秘,这是因为意识可以理解和涉及世界的不同方面。意识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且多维度的现象,它不仅仅涉及个体的认知过程,还包括世界的结构、人的自由选择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还涉及存在和自由等复杂概念。因此,只有在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中,才能更好地解释和阐明意识的本质。任何理解它的尝试都需要一个全面的哲学体系,该体系能解释世界的各个方面,并且该体系包含这些概念并阐明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只有将意识置于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中,我们才能真正解开它的秘密,而“无形式作用论”就实现了这一点。通过将意识、存在、自由、透明、隔离、动力和显现等联系起来,“无形式作用论”在其综合框架内实现了对意识本质的理解。
根据无形式作用论,意识是事物达到一定透明度,从而允许其本质直接显现的状态。这个观点是明确的,有根据的。这个观点与流行的意识涌现理论有很大不同。意识涌现理论通常认为意识是某些复杂系统(如大脑神经元活动)在某一层次的组织或复杂性上自发涌现的现象。涌现理论倾向于意识的神秘性:涌现理论虽然强调复杂性,但并未提供意识产生的确切原因或机制,给人以某种“神秘感”。它往往回避了意识如何从无意识状态“跳跃”到有意识状态的根本问题。涌现理论缺乏明确的转化机制:涌现理论没有细致说明意识从何时、如何、为何涌现出来,这使得意识的形成过程显得模糊和神秘。
相比之下,无形式作用论明确地解释了意识是如何通过无形式作用的相互转化达到显现的,强调了隔离、动力、显现三者的透明化过程。也就是说,三种无形式作用的连贯性的转化是意识能够产生的原因。这将有意识和无意识的过程置于相同的“透明度”不同范围内。差异是渐进的,而不是突然和神秘的。这种解释不仅揭示了意识的产生过程,还摆脱了神秘色彩,使得意识的形成更具逻辑性和可理解性。通过将意识与透明度的可测量概念联系起来,该理论具有了对意识进行实证测试的可能性。
我们不能接触到意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无形式联合转化知道是否产生了意识,或者如何产生意识。根据无形式联合转化,当我们知道一个隔离转化成动力,而如果这个转化成的动力却没有显现,而一段时间后才会以某种方式显现,那么这个没有显现的时间段就是意识的显现。这段时间的意识的显现是没有办法被外界所捕捉到的,就像消失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其实就是把事物透明到不能够反馈给其它的事物,从而直接的,敞开的显现了出来,而成为了意识。这段未显现的时间段标志着意识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意识作为一种内在的显现,不受外部的影响。而这段时间后,这个没有显现的动力就有可能转化成记忆、情绪或其它事物而显现出来。动力转化成隔离也是这样。也就是说,意识的显现对应着“无形式联合转化”过程中“动力”或“隔离”不显现的那段时间。
这样,我们就在理论上用无形式联合转化找到了意识产生的方式。这也可以解决以前各种唯物主义理论中固有的问题,这些理论试图将意识定位在大脑和神经细胞等物质对象中。他们都会有一个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中介。无形式作用论所提供的产生意识的解决方案,已经没有中介了。只要有中介,就会陷入无限后退的窘境。无形式作用论所提供的对意识的解决方案在逻辑上是连续的,无需中介,无需无限后退。
于是,我们可以通过检验隔离或者动力是否“消失”了一段时间来获知人的大脑是否产生了意识。这种方式可以从时间角度捕捉到意识的存在,因为传统的外部检测手段无法捕捉这种不产生反馈的隐性显现。虽然,我们不能获得意识的直接的显现,但这为检测意识是否产生提供了理论上的方法、依据和可行性。这种理论方法的主要优点是即使意识没有外部表现,也可以检测到意识存在。这可以评估动物或其他无法直接观察到的、有意识迹象的实体的意识。也可以调查睡眠、昏迷或其他外部表现极少或模棱两可的状态下的意识。
依据无形式联合转化,我们还可以通过把事物(隔离或者动力)透明到不能够反馈给其它的事物来“制造”意识。这意味着在理论上,如果我们能够控制事物的显现方式,也就是减少其形式并使其达到足够透明的状态,意识就会自然产生。这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一个标准:“隔离”或“动力”的足够透明。“制造”意识也并不意味着能获得意识的直接的显现。其实大自然已经通过使事物透明化路径演化出了人的意识:首先通过物质的相互作用进化出有生命的生物,然后通过生物与大自然的交互进化出有大脑的动物,最后进化出有意识的人类。这个过程就是通过不断的使得生物身体某一部分形式简单化,从而透明化,逐渐的进化出了动物的大脑,进而使得大脑的一些形式进一步的简单且透明化(这并不意味着是神经系统的简单化,相反神经系统越进化越复杂。这就如同电脑,电脑屏幕的显现越来越清晰,但是电脑却越来越复杂),从而使得人的意识越来越透明清晰。这一点从人的成长发育过程也可以看出来。当人幼小的时候,其视觉和听觉意识都不是很清晰的,随着人逐渐的发育和成长,人的视觉和听觉意识才逐渐清晰起来。这表明,意识并非某种神秘的现象,而是事物的形式减少到足够透明的状态。
当隔离或者动力“消失”的那段时间,也就是意识产生的那段时间,消失的隔离(或者动力)在意识中就可以自主的和意识里的其它隔离和动力相互转化而产生情感、情绪、想象、思维,等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显现的意识世界。这一过程体现了意识世界的显现性特征,即意识内部的转化并不依赖外部的反馈。这就是为什么意识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主观的显现世界。意识里的一些隔离或动力也可以转化成可以反馈的隔离或动力,而变成记忆或者驱动身体产生动作,从而与身体进行相互交互。比如,通过思维得到了一个确定答案或者一个信念的增强,会使意识里的隔离作用增强,这个隔离作用再转化成动力作用,这个动力作用就会增强。当动力作用增强到一定的程度,这个增强的动力作用就会对意识以外的事物产生反馈或作用,这样就能把意识里的信号传递到意识之外的事物上去。也就是,这个增强的动力会反馈到人的身体,从而驱动身体做出反应或采取行动(激发行动、产生情绪变化等等)。
显现的意识世界与外部世界是双向互动的。在意识中,隔离、显现和动力可以自主转化,并产生主观体验(如情感、想象)。这些主观体验可以转化成记忆或推动身体的动作,与外部世界形成交互。而反过来,外部世界的隔离或动力可以通过感知等形式进入意识,触发新的显现过程。尽管意识世界具有独立性和主观性,但它与外部世界的互动是通过无形式联合转化实现的,这种转化既是内部显现的反应,也是意识世界对外部的主动参与。这样我们就解决了身心问题,从而避免了二元论和还原论的陷阱。这个对身心问题的解决方案在逻辑上是连续的。这个方案不仅揭示了意识的自主性和主观性,还通过无形式的转化机制实现了意识与身体、内在与外在的统一,为解决身心问题提供了一个连贯且全面的理论框架。这其实是把意识世界和物理世界用无形式作用论统一了起来,消除了它们之间的鸿沟。
活跃在人脑中的潜意识就是隔离和动力没有“消失”的那些大量的三个无形式作用(隔离、动力、显现)之间相互转化的心理活动。这些转化在人的认知层次下处于一个非意识显现的状态。而一旦隔离或动力透明到不能够反馈给外界的其它事物,那么,就是潜意识转化成了显现的意识。在无形式作用论的框架下,潜意识的这些活动并不需要立刻表现为显现的意识,它们可以在背后持续保持活跃,影响着认知、情绪、行为等心理现象,并推动着它们的发展。这为潜意识活动如何影响我们的有意识的思想、感受和行为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机制。也就是说,潜意识可以理解为一种持续的无形式作用转化,但尚未达到显现;而意识则是当某些无形式作用的通过转化达到了一定的透明度,不再反馈给外界时,直接显现出来的状态。这揭示了意识的形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无形式作用之间复杂的相互转化。潜意识的存在意味着大部分的心理活动实际上是在无显现的状态下进行的,而意识的产生则需要特定的条件,即隔离或动力达到足够透明化的状态。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大部分心理活动在潜意识层面进行,而我们却不能直接感知它们。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潜意识对显现的意识有影响,而我们不一定能理解或意识到如何或为什么。
潜意识转化为显现的意识的关键在于隔离或动力达到足够的透明度。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例如:
(1)外界刺激引发联想
这种方式强调外部环境对潜意识的激活作用。外界的刺激作为一种动力,使潜意识中的某些隔离显现出来,浮现为意识。比如,某个声音、气味或景象让人联想到过去的某段经历,这种关联通过外界刺激推动了潜意识的转化。
(2)放松心理,消除当前意识
通过放松心理,减少当前显现意识的活动,可以为潜意识中的无形式作用提供更多的显现机会。这相当于减弱当前的显现意识,让潜意识活动的动力和隔离通过无形式联合转化,自然显现出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冥想、静坐等放松练习能促进潜意识内容的显现。
(3)通过训练加强意识
训练心理或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转化方式,通过持续的重复和强化,使原本模糊的潜意识内容逐渐明晰。这种方式对应了动力作用的不断强化,最终导致潜意识中的隔离或动力达到足够的透明化,显现为明确的意识和观点。
(4)特定场景引发情绪和想法
特定场景或事件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隔离,通过触发潜在的情绪或记忆,将潜意识的内容带入显现意识。例如,回到某个曾经发生过重要事件的地方,可能会让人不自觉地回想起当时的情感或想法,这种情感从潜意识中浮现,成为显现的意识。
(5)学习或思考带来清晰认知
学习或深入思考能够让模糊的概念或思想变得清晰。这种方式强调了隔离作用的清晰化,通过深入的思考或获取新的知识,将潜意识中的模糊概念通过动力、隔离和显现的相互作用,最终达到清晰的显现。
(6)极端情感事件引发潜意识
极端情感事件作为一种强烈的动力作用,能够突然激活潜意识中的压抑情绪或想法。这种情况下,潜意识中的隔离和动力通过极端的情感推动,迅速达到透明状态,从而转化为显现的意识,表现为突发的行为或言语反应。
(7)自我反思和内省
通过有意识的自我反思,人们可以主动探究内心深处的动机、需求和情感。这种方式强调了人类通过内省进行无形式作用转化的主动性。内省不仅是对显现意识的进一步认识,更是对潜意识内容的探寻,通过这种方式将潜在的内容显现出来,帮助个体更好地理解自我。
当然,意识也可以转化成潜意识,比如,有很多习以为常的意识,我们对它们没有了“知觉”,就以潜意识的方式对我们产生作用。例如,熟练掌握某种技能后,个体不再需要集中注意力去执行相关操作,意识逐渐从主动的显现转化为潜意识层面的操作。这种状态下,原本显现的意识活动依然对思维和行为产生影响,但以更隐秘和自动化的方式呈现。意识的显现和消退是通过隔离、动力和显现三种作用的相互转化来完成的。意识与潜意识之间存在动态的、相互转化的关系。我们看到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转化是连贯的,这种连贯性是通过三个无形式作用之间的相互转化实现的。这样就把意识和潜意识过程统一在了一个单一的理论框架内。这种统一避免了传统心理学理论中常见的人为分离。
这一理论为如何影响潜意识到意识的转化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研究如何影响无形式作用的透明度,可以找到增强意识的方式,例如通过某种心理训练或技术,减少隔离或动力的外部形式,使它们更加透明,从而加快潜意识内容转化为意识的速度。这可能在心理学、认知科学等领域开辟新的研究方向。
这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直觉、洞察力”等现象更为细致入微的视角,甚至包括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
(1)直觉与洞察力可以被视为在潜意识过程中“短暂触及”那种“透明”的“阈值”,在我们并未完全意识到所涉及的底层过程时,给我们提供了理解的短暂时刻。
直觉:短暂的“透明化”
直觉是对潜意识活动的一种短暂的感知,因为它触及了显现的边缘,它只是隔离和动力达到部分透明性的瞬间。虽然我们在那个瞬间没有完全意识到整个逻辑或背景,但我们得到了潜意识向显现意识的一个短暂的“闪现”。这种“闪现”提供了直觉的感觉,仿佛我们突然明白了某个问题,虽然可能无法详细解释其背后的原因。这种现象解释了为什么直觉常常是模糊的,它并不总是能够完全融入显现意识,而只是提供了某种方向感。
洞察力:更深的“透明化”
相比直觉,洞察力则是一种更深的渗透。当隔离和动力之间的相互作用进一步透明化,达到完全显现的状态时,潜意识中的信息被完整地转化为显现意识。这种转化过程通常伴随着突然的清晰和理解,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顿悟。顿悟是潜意识经过一段时间的处理和酝酿后,突然突破到显现意识的一种形式。这个过程揭示了为什么洞察力往往来得迅速且具有强烈的“突然性”,因为它标志着一个完整的转化和透明过程的完成。
(2)潜意识的无意识工作和创造性的突破
当我们面对一个复杂问题时,显现的意识可能一时无法找到解决方案。然而,问题并未消失,而是进入了潜意识的未显现状态,在潜意识中继续处理。这种处理涉及隔离、动力和显现之间的相互转化,虽然这些转化未达到足够的透明性,因此没有直接显现出来。
在某些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无意识工作”,潜意识中进行的这些转化达到一定的透明程度,潜意识中的内容突然突破成为显现意识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从事其他活动,或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之后,可能突然灵感闪现,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这种创造性突破的现象揭示了潜意识和显现意识之间的深层互动过程。
创造性思维中常见的“灵感突然降临”或“顿悟时刻”可以看作是潜意识中未显现的无形式作用(特别是动力和隔离)经过复杂转化后,达到了足够的透明性,最终进入显现意识的结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创造性思维通常需要一定的“酝酿期”,即潜意识中的复杂转化过程在无显现状态下需要时间进行。
所以,对于创新型的思维,潜意识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潜意识是灵感、洞察和直觉的来源。潜意识会在意识“无知”的情况下整合、加工信息,而获得某些结果,这是一种自然产生的结果,不会受到意识的直接控制。那么,要想有灵感和创新,那么意识以外的努力就会变得非常重要。
我们平时保持正确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有助于建立一种良好的心理环境,进而帮助潜意识健康地运作。我们对人对事所具有的诚实、真诚的态度也可以使潜意识变得“诚实、真诚”。“诚实、真诚”有助于促进潜意识的透明化,透明对于获取事物的真正本质至关重要,因为它是事物的存在真实本质的体现,没有修饰或稀释。这意味着,这种真诚和诚实不仅创造了一种和谐的意识状态,促进了动力、隔离和显现的平衡相互作用,而且还将一种“诚实的形式”传递给潜意识,而让事物的本质自然而然的显现出来。相反,如果我们长期处于负面情绪、不良习惯或欺骗自己的状态,潜意识可能产生一些误导性的结果,这会干扰我们的创新能力。我们日常的心态和行为直接影响了潜意识的思维材料和创新的质量。
创新思维的潜意识部分通常是自发的,要想激发潜意识的创新潜力,我们也需要超越单纯的有意识的努力。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营造好的精神状态、培养多样化的兴趣爱好、体验不同的文化和环境,都能丰富潜意识的素材库,使其在适当时机能够自然地产生灵感。保持开放的心态使得我们愿意接受新的事物和观点,从而激发潜意识对不同信息的处理和联想。同时,间歇性的放松和自我调整(如冥想、休息)对潜意识的健康运作也极为重要。
“善”在哲学中通常与符合道德和真实意图的行为和理念相关联。善的行为是和谐的、透明的,因而不会制造内在的冲突或矛盾。善的行为和理念帮助我们在潜意识层面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有助于潜意识的良性运作。可以看出,“善”能和本质联系在一起。善的行为和理念,能保证人从潜意识里产生出透明化的灵感,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善的行为不仅仅是某种道德上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伦理概念,它更是接触本质和获得深刻理解的关键。善不仅避免了内在冲突,使心理环境保持清晰和稳定,还帮助人们以开放的心态接触真理。当一个人长期处于负面情绪、不善行为或不一致的状态中,潜意识往往会变得“混浊”,使得创新、洞察以及理解本质的能力大大削弱。
反过来,随着对世界和现实本质的深入理解,我们对善本身的理解就会进化,善的标准和内涵也会随之发展和提升,而新的善的理解又引导我们走向更深层次的智慧。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促进意识觉醒和智慧增长的正向循环。
对于一个群体而言,大家都遵循透明的规则,诚信、真诚而友善的对待他人是这个群体具有创造力的基础环境和关键条件。一个诚信、友善、透明的群体环境,有助于每个成员保持心理的开放性和安全感,这种状态可以促使潜意识自由地处理信息并生成新的想法。如果群体内充斥着猜疑和不信任,个体的潜意识可能会受到负面情绪的影响,进而阻碍创造力的流动。
我的结论是:人的环境和人的行为的透明化确实影响着意识的透明化的产生(也就是产生出清晰的意识)。
2)理解
人的理解是意识显现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我们看一看这种意识有什么特点。
我们知道,人是可以运用思维来理解事物的,这是思维的理解。根据无形式作用论,思维的理解可以被看作是通过思维活动使事物的形式逐渐透明化的过程。当某一事物变得清晰显现时,它的形式已经足够简化和透明化,可以在意识中直接把握。人的思维的清晰性就是体现了形式简单化的结果。面对复杂的现象,人们总是采用概念的方式思考和理解问题,“概念”在理解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隔离作用”,它将复杂的现象分解成一个个相对简单的相互独立的单元。概念使复杂的现象和过程能够以一种更加简单和抽象的方式在意识中显现,从而实现对复杂现实的理解。这也是人类思维能够处理和掌握庞大信息的关键所在。这样把概念作为基本单元找出各种现象的规律,其实就是简单透明化现象和过程的形式。并且可以找出概念间的关系来更清晰的理解概念,这是在逐渐确定概念的本质。也就是说,对概念逐渐的清晰化的最终结果是要显现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清晰的形式)。
人的思维的理解可以分为动力概念的理解、隔离概念的理解和显现概念的理解。
逻辑推理的过程和数学定理的证明过程都是动力概念的理解。数学定理的证明过程就是用简化的抽象的数学符号代替实际的事物来清晰的表达各种因果关系。 动力概念的理解就是对事物的因果关系和演变过程的清晰把握 。这是对概念的动力关系的理解。
隔离概念的理解就是概念间的结构关系的理解,比如“A是B”这样的关系。通过隔离作用,我们能够从复杂的现象中提取出不同的概念,将它们加以区分,并定义出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过程本质上是对事物的本质进行逐步清晰化和揭示,隔离概念的理解帮助我们对事物进行分类,明确其定义和属性,并通过明确的关系建立概念的清晰界限。通过将概念间的边界进行清晰化,隔离作用使我们能够确定事物的性质,并形成对现实的结构性理解。
另外,还应该有显现概念的理解,这是第三种思维的理解。动力概念的理解主要是概念的动态相互作用及其因果关系的理解,隔离概念的理解主要是区分概念的不同,而显现概念的理解则是把各种概念统一在同一个概念中,形成同一性的理解。这三种理解分别对应着三个无形式作用特点:变化(动力的特点),区分(隔离的特点)和同一(显现的特点)。
毫无疑问,这三种理解肯定构成无形式一体转化:
(1)动力概念的理解转化成隔离概念的理解,需要显现概念的理解
动力概念的理解强调概念的演变和变化,但为了将这种变化清晰地理解并分解为独立的步骤,我们需要通过显现概念的理解将这些变化统一在同一个更高层次的框架中。通过显现作用,这些变化在整体上显现出它们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使思维能够明确区分每一个演变阶段的独立性,并将动力概念的各个要素隔离开来加以理解。
例子:在数学定理的证明中,通过显现作用明确证明的全局结构,才能在这个框架内区分每一个步骤的独立意义。
(2)动力概念的理解转化成显现概念的理解,需要隔离概念的理解
当我们试图从一个变化的过程中理解事物的整体统一性时,首先必须通过隔离概念的理解明确其中的不同要素和关系。通过将概念的各个组成部分加以区分后,我们才能将它们重新统一在显现概念的理解中,形成对变化过程的全面认识。
例子:在解决复杂的物理问题时,首先通过隔离不同的力、能量、变量等要素,之后才能将这些要素统一在一个完整的物理模型中,形成全局理解。
(3)隔离概念的理解转化成动力概念的理解,需要显现概念的理解
当我们通过隔离作用对不同概念加以明确区分时,必须通过显现概念的理解将这些区分后的要素统一在同一个框架中,才能让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并推动概念的变化。这时,显现概念的理解帮助我们看到整个概念结构的完整性,而动力概念的理解则帮助我们理解这些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和演变过程。
例子:在哲学的逻辑推理中,首先通过显现作用明确逻辑框架,然后在其中区分不同的前提和结论,最后推动推理的演变过程。
(4)隔离概念的理解转化成显现概念的理解,需要动力概念的理解
当我们对不同的概念进行区分后,这些独立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显而易见。要形成对这些概念的统一理解,首先需要通过动力概念的理解将这些概念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演变加以推导和阐明,从而最终在显现概念的理解中将这些不同的概念整合为一个更大的整体。
例子:在一个复杂系统中,区分不同的模块或部分之后,动力概念帮助我们理解它们之间的交互关系,最后通过显现作用形成对整个系统的统一认识。
(5)显现概念的理解转化成动力概念的理解,需要隔离概念的理解
当我们从显现概念的理解出发,看到事物的整体统一性时,若要推动其中的概念发生变化,就需要先通过隔离概念的理解明确其中的不同要素或层次。通过这种区分,我们可以推动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在动力概念中产生变化或新的推理链条。
例子:在哲学体系中,首先看到整体的概念统一性后,通过隔离具体的概念,推动其中某些部分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推论或理论发展。
(6)显现概念的理解转化成隔离概念的理解,需要动力概念的理解
当我们通过显现作用理解事物的整体统一性后,若要对其中的具体部分加以区分,需要先通过动力概念的理解推动我们对不同部分的因果链条或逻辑关系的深入理解。在理解了这些关系的动态性之后,我们才能通过隔离作用将其中的不同部分独立出来,从而进行明确的区分。
例子:在复杂的社会理论中,通过整体的社会结构的显现理解之后,需要通过动力关系理解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互,最终明确地将这些群体加以区分。
通过阐明这三种理解之间能够构成无形式一体转化,从而清晰的给出了这三种“理解”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它们之间的转化还强调每种类型的理解对其他理解的不可还原性。虽然相互依存,但它们不仅仅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而是与现实互动的不同模式。它们无法相互完全解释或理解,因为每个都提供了独特的视角。这反映了三个无形式作用本身的不可约性。清楚地理解特定“事物”的能力需要意识能够同时使用所有三种类型的理解来实现透明度。这其实是在为我们全面理解某个事物提供了具体途径。其他认知理论通常难以捕捉这种程度的相互关联性。它们可能描述了不同的认知过程,但它们往往无法解释将它们连接起来并使它们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运作的基本原则。
这三种不同的理解最终的目的都是显现事物的本质。然而,即便是把事物简化成了可以理解的概念,但是有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相对应的这种概念间的因果关系和演变过程也会变得相当复杂。对于越来越复杂的情况,其形式也就越来越复杂,这会变得越来越不透明,其清晰性也就随之变得越来越差,也就越来越难以理解。这是因为更复杂的关系需要处理更多的形式及其相互作用,需要更大的动力来进行转化和隔离。随着复杂性的增加,理解这种复杂性使得无形式作用之间的转化也会增加,消耗的能量也会增加,从而削弱我们的意识“跟上”或使一切变得足够透明以产生理解的能力。对于过于复杂的因果关系和演变过程我们人类也是难以把握清晰性的。比方说数学定理的证明,为了能够清晰的理解证明过程,我们必须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复杂的概念同样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来获得清晰的理解。比方说,哲学的概念:存在、自由、自我等等。